附 录
A
(规范性)
医疗护理员能级评定标准
A.1 D 级医疗护理员
D级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获得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b) 获得中国生命关怀协会认证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上海地区除外);
c) 获得《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五级》;
d) 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五级》;
e) 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证书并在相关成人照护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A.2 C 级医疗护理员
C级医疗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获得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应在相关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b) 获得中国生命关怀协会认证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上海地区除外),并应在相关
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c) 获得《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五级》,并应在相关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d) 获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五级》,并应在相关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e) 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证书,并在相关成人照护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A.3 B 级医疗护理员
B级医疗护理员应拥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获得上海市护理学会《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并应在相关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b) 获得中国生命关怀协会认证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上海地区除外),并应在相关
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c) 获得《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五级》,并应在相关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d) 获得《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四级》。
A.4 A 级医疗护理员
A级医疗护理员应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评价证书三级》或更高级别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