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基本规范(1)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人员、服务要求、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成人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医疗护理员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对需要照顾的人群提供照护服务,并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部分辅助护理工作的人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4-14-01-02,有修改]3.2免陪照护服务 unaccompanied care services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员,在护士的指导下为住院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3.3医疗护理员岗位能级 grades of medical nursing assistants依据学历、工作年限、职业技能水平等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岗位能力分级。3.4基础服务 primary service各能级医疗护理员均可提供的照护服务项目。3.5限定性服务 empowerded service由经医疗机构专项培训或考核合格的较高能级医疗护理员才可以提供的照护服务项目,且医疗护理员岗位能级与所提供的限定性服务项目必须匹配。4 服务组织4.1 医疗护理员管理公司4.1.1 应登记注册或备案,具备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4.1.2 应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和服务监督方式。4.1.3 应建立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a) 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b) 培训与考核制度;c) 安全管理制度;d)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e) 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f) 档案管理制度;g) 合同管理制度;2h) 财务管理制度。4.1.4 应做好医疗护理员资质管理,对新进医疗护理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在岗医疗护理员每年至少完成 2 次培训。4.1.5 宜为医疗护理员购买与服务岗位相关的保险产品。4.2 医疗机构4.2.1 应明确医疗护理员在医疗机构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职责。4.2.2 应明确医疗护理员在医疗机构内的管理部门。4.2.3 应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和服务监督方式。4.2.4 应建立医疗护理员服务监管制度及工作程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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